现批准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0.2、10.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刊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20日
附件:《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