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天津《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技术要求》
2020-11-05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通告(第134号),由公路中心和中咨集团等单位共同起草制定的《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技术要求》(DB12/T 992-2020)正式发布,自2020年11月15日起实施。

      可变信息标志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为出行者提供实时交通信息的重要方式,对疏导交通、缓解高速公路交通拥堵、保障交通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技术要求》从可变信息标志布设原则、性能要求、平台功能要求、平台性能要求、传输要求、数据交互要求及安全防护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填补了我市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系统整体规划、建设布设和联网管理控制等方面统一标准的空白。

      公路中心将针对该标准进行积极推广和宣贯培训等工作,逐步推进我市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