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函〔2020〕10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六项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安办〔2017〕1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皖政办〔2018〕21号)等要求,强化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控,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工作,提高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标准》,并于前期在全省试行。根据试行情况,我厅对该标准进行了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应用。
附件:安徽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标准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