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应用,建立健全我市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aojiachu@z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造价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8470
4.传真:010-5559734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