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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快推进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2022-01-07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指,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交通造价站:

  为进一步精简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经研究,现就加快推进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勘察设计。为解决交通项目前期报批周期长、项目用地预审红线精确度低导致后续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支持列入《福建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或省级和设区市年度前期工作重点推进计划的交通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先行开展工可、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对于符合法定情形需先行以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应单独申请核准招标事宜。普通公路每公里投资达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推行勘察设计咨询工作。新增高速公路出入口项目,以及无隧道、大桥的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下项目等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不超过2亿元的项目,在设计阶段可直接开展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为加强项目造价控制,项目业主可委托公路、水路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开展项目概预算、竣工决算等咨询服务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二、优化招标组织工作。一是全过程多阶段合并招标,鼓励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全过程咨询开展招标工作,可采用多阶段合并招标推进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招标,保证项目咨询、设计延续性。二是鼓励采用总承包方式,桥隧改造加固、公路品质和路面改造提升、航道(锚地)建设与维护等同类项目,鼓励按照检测、设计、施工、养护等一体化总承包方式推进招标工作。三是合理划分设计标段,公路勘察设计标段应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管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加大参建单位资源投入的原则划分。高速公路路线长度70公里内的项目,可按一个勘察设计标段进行招标。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可单独设立一个标段(桥梁工程中主桥部分不再单独划分标段)。当勘察设计划分为2个标段及以上时,投标人中标合同段原则上不再予以限制。

  三、完善招标评标规则。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规模较大的公路建设项目(含工程包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应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专家应从交通运输部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当公路兼市政功能时,如需市政部分的专家则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补充抽取)。

  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部门对交通规划库内拟建项目,要按照“一项目一班子”模式,按照有利于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提高用地预审精度等要求,加强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协调、指导、服务工作,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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