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和再生产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3月14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对修订的《河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河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共分为7章和2个附录,其中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源头减量、收集和运输,处置和利用,再生产品应用,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等。
此次导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修改部分术语的定义;补充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内容;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建筑垃圾内容;增加了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就地或就近使用,优化土方调配内容;补充了再生产品用于建设项目时的相关规定及各方责任要求;增加了建筑垃圾再生微粉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要求;增加了公路工程利用建筑垃圾材料相关技术要求;增加了再生骨料用于水处理生物填料内容。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2年3月20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
联系人:郅超
邮 箱:zhichao@hebmail.gov.cn
附件:河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