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4号),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按照“以人为本、全面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夯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基础性工作
(一)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调查制度。按照国家建立建设工程调查制度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抗震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等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建设工程抗震基本情况,促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水平提高和科学决策。
(二)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数据信息库。利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建设工程抗震调查成果,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数据信息库,并与应急、地震等部门适时共享数据,为抗震设防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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