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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施工”退场!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023-03-17 来源:工程造价管理 

  自《政府投资条例》施行以来多省跟进发文,截至2023年3月,已有19省市区发文明确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政府投资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个《条例》有多大的执行力?

  1、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例》专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第22条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由国务院出台行政法规,明确政府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垫资”,其效力不是部委的通知可比的。

  1、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不得随意压缩工期: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及时竣工决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省市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汇总
点击文件可查看并下载
省份 文件名称(文号) 实施日期
>北京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23〕1号) 2023年1月2日
>安徽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22〕194号) 2022年10月24日
>贵州 《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2021年10月8日
>四川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规〔2022〕5号) 2022年10月1日
>江西 《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 >2021年10月1日
>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1〕8号) >2021年9月1日
>重庆 《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39 号 >2021年1月1日
>山西 《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 >2021年1月1日
>山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20〕232号) 2020年12月1日
>陕西 《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 2020年12月1日
>宁夏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7号) 2020年12月1日
>河南 《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 2020年10月1日
>云南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 >2020年9月1日
>江苏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0〕68号) 2020年8月4日
>吉林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20〕5号) >2020年5月1日
>甘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1号) 2020年3月6日
>河北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2号) >2020年3月1日
>海南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 >2020年2月8日
>天津 《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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