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58-2023 ,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原《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技术规程》DBJ/T13-158-2012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标准DBJ/T 13-158-2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闽建科〔2023〕24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