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8〕3号),由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单位编制的《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标准》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现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标准(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0571-87052842
附件:《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标准(报批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