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T 5521-2019),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 F41—2008)同时废止。《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T 5521-2019)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