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鲁发〔2020〕1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强国建设在我省的落实,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建设交通强国的总体要求与我省实际紧密结合,明确提出了建设交通强省的目标任务。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2019年10月,交通运输部启动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被列为交通强国建设第一批13个试点单位之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推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在山东落地,加快交通强省建设,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开展了《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起草相关工作。在深入开展《建设交通强省的发展战略研究》等10个方面的专项研究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意见》初稿,并征求交通运输部及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等23个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有关专家学者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
二、《意见》起草的主要原则
《意见》共八部分24条,是指导山东交通运输未来30年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意见》起草过程中,主要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突出山东特色。在遵循国家《纲要》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突出了与京津冀、长三角、黄河流域、雄安新区等的立体互联,突出了连通全球战略通道的布局,明确了建立综合统一、协调高效的行业治理体系,力求更具前瞻性、指导性。二是突出“走在前列”。各阶段的时限均比国家要求提前,到2030年,基本建成交通强省,比《纲要》确定的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的目标提前5年;到2040年,全面建成交通强省,比《纲要》确定的全面建成交通强国的目标提前10年。三是坚持开门做研究。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征集各方意见。
三、《意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阶段
《意见》明确了一个总目标和两个具体发展目标。一个总目标: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全国领先的交通强省,为交通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两个具体发展目标:构建基础设施“三网”,即便捷高效的快速网、四通八达的干线网、覆盖广泛的基础网;打造交通运输客货“两网”,即“123”客运通达网: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内实现1小时通达、省内各地实现2小时通达、与全国主要城市实现3小时通达;“123”物流网:省内1天送达、国内2天送达、国际主要城市3天送达。
《意见》确定,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三个阶段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到2030年,基本建成交通强省,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人民对交通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40年,全面建成交通强省,交通运输总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国际一流,交通运输互联互通和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全省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共享美好的交通运输服务,全面保障和支撑强省建设。到2050年,巩固提升交通强省建设成果,设施更先进,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人民更满意。
四、《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
主要是建设“六大体系”:
一是建设互联互通、面向国内外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重点建设贯通国内外的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加快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等交通运输主通道规划建设,大力开拓“一带一路”陆海通道。到2030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9000公里、形成“九纵五横一环七射”网络布局,全省高铁运营里程达到5700公里以上、覆盖县域范围达到100%、基本形成“四横六纵”现代化高铁网络,民用运输机场达到16个,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60个。省域内建设便捷顺畅的综合交通网络, 推进城际铁路、通用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群快速公路融合发展。到2030年,铁路运营总里程突破10000公里,公路通车总里程超过30万公里。提高城乡交通保障能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30年,轨道交通营运里程达到1200公里,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形成多点贯通、互联互通的枢纽体系,大力发展枢纽经济。
二是建设便捷高效、先进共享的运输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客运出行保障服务水平,加大高铁、航空、高速公路等快速交通方式供给,建立省际、经济圈快速客运服务系统。打造绿色高效的货运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及管道运输,大力发展多式联运、航空物流、高铁快运及电商快递班列。到2030年,综合货运枢纽50个以上,农村物流覆盖率100%;培育运输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增加智能化、定制化、共享化客运供给,推进网约车、共享汽车等客运服务新模式规范发展;深化交通运输与旅游高效融合,打造一批旅游景观路、旅游航道、飞行旅游机场、邮轮始发港和停靠港。加快交通运输装备技术升级,积极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等先进交通装备设施的研发应用。
三是建设创新协同、融合开放的智慧交通体系。加快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重点推进智慧高速、智慧港口、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到2030年,智慧高速公路占比50%以上,建成10个以上智慧码头。构建智慧交通服务系统,建设高精度数字化基础地图和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库,拓宽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交通方面应用,建成支撑全省的智慧高速大数据应用平台。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创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实验基地、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平台,打造智慧交通重点实验室。
四是建设节能环保、生态集约的绿色交通体系。推进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创建公路绿色服务区、绿色铁路站、生态航道等。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100%为新能源、清洁能源,主要港口集装箱、客滚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配备率达到100%。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选线选址,强化生态保护设计,加强交通通道绿化美化,建设公路、内河绿色交通廊道。
五是建设可靠完善、反应快速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持续加大安全防控投入,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建立覆盖全行业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保障、预测预警、应急工作规范等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管理平台,推动应急保障基地建设。
六是建设综合统一、协调高效的行业治理体系。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制定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创新综合运输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多规合一”。整合交通运输资源,做大做强省属交通运输骨干企业。健全完善法治型、服务型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打造“山东交通标准”,制定综合交通领域地方标准,完善标准体系,积极争取上升为行业或国家标准。
五、《意见》确定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交通强省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省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及公路、民航、铁路建设工作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实施,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建立完善交通强省建设督导推进和评估工作机制。
二是做好要素保障。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多元化筹资的交通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自然资源、环保、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扶持。
三是建设高水平交通人才队伍。依托省内外科研单位、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养壮大高水平的科研创新人才团队、一线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新机制。建立山东交通运输发展高端智库,完善专家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