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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解读
2020-12-29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我厅于2020年12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遏制招投标中存在围标串标现象。为增加工程项目中标的随机性,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招标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鼓励招标人对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进行评标。同时加快推进和推广远程异地评标试点,采取信息化等有效手段,将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从地域上最大限度地隔离,避免“熟面孔”等人为干扰。

  二、进一步提升设计、货物招标项目信息透明度。完善了相关的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专家抽取、评委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一律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全面实现线上运行、线上监管。

  三、试点评标定标分离的定标原则。在原有评标定标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赣州市评标定标分离试点,按照公平、择优原则,全面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实现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透明,结果的合法公正,依法依规接受监督。

  四、建立数据共享联通机制。将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联通对接,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省外企业进赣及投标相关人员执业资格等信息直接从“江西住建云”平台自动抓取,实现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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