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1〕14号),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经过省厅推荐、条件审查、专家评审,现就2018-2020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专家会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宋琪超,电话:010-65292707,传真:010-65292704,电子邮箱:shuiyunchu@mot.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005。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