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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国家高速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2021-11-05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1. 招标条件

  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黔发改交通〔2021〕110号文件批复,经贵州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笺办〔2021〕办3087号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并同步完成相关配套工程。本项目实施机构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现已具备社会资本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代理为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合作范围及合作模式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以下简称“安盘项目”)和相关配套工程(以下简称“配套工程”),共同作为一个PPP项目实施。

  2.1.1 安盘项目

  安盘项目是沪瑞综合运输大通道公路主干线,属于国家高速公路项目。作为既有沪昆高速公路的扩容线,其实施首先缓解了沪瑞通道未来交通压力,提升沪瑞通道综合运输能力;其次加密了贵州西部地区高速公路网,衔接安顺、六盘水等城市节点,构建贵州西部城镇发展轴线;将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和沿线城镇紧密串联,带动旅游资源深度开发和沿线乡镇脱贫致富。

  路线起于安顺市西北普安高速与安顺西绕城高速交叉处,顺接规划的沪昆高速扩容贵阳至安顺段,利用现有道路走廊设高架桥穿越普定县城规划区,后向西与纳晴高速共线,至北盘江北岸与纳晴高速分离,随后沿北盘江北岸向西布设新线,与规划的玉普高速交叉后折向西南,跨越北盘江,经花嘎乡,跨越乌都河,进入八大山画廊景区,沿景区规划预留的高速公路走廊布设至淤泥乡北侧,与规划的玉普高速分离(淤泥枢纽按枢纽设计,近期落地接淤泥乡,预留玉普高速顺接条件),随后向西跨越淤泥河,经盘北经济开发区东南侧,至盘州机场经济区北侧与水盘高速交叉,继续向西布线到达盘关镇,跨越盘关镇区,随后往东南布线终于岩峰洞隧道黔滇界,与云南省规划的沾益至盘州高速顺接。

  安盘项目推荐路线全长约130.8km,全部新建,其中安顺段长约36.5km,六盘水段长约94.3km。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33.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共设桥梁92座,总长40581米。其中特大桥8座,共长10704米;大桥78座,共长29401米;中小桥6座,长476米。全线共设隧道35座,总长36078米,其中特长隧道1座,长742米(终点处岩峰洞隧道不含云南境内长度);长隧道15座,长24926米;中隧道10座,长6642米;短隧道9座,长3768米,桥隧占路线总长的58.6%。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13处、分离式立交2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9处(含淤泥收费站);全线连接线共有6条,总长38.9公里。

  估算总投资约323.11亿元。

  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期4年。

  初步设计已开展。

  2.1.2 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包括多个子工程,均为普通公路(优先解决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平均单公里造价约1000万元/公里。

  配套工程建设总规模根据项目协同资金和政府方给予的配套工程补助资金按照各子工程批复估算总投资确定,最终实施的子工程由招标人根据建设计划在配套工程附表中确定,里程、建设标准、投资额等指标以年度建设计划明确为准。项目协同资金额度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全生命周期整体收益情况自行填报,金额不小于32亿元。政府方给予的配套工程补助资金为实施的配套工程总规模的20%。

  配套工程与安盘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具体根据政府方建设计划实施,建设期3年。

  2.2 合作范围

  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3 合作模式

  本项目按照“BOT”方式合作。即社会资本中标后,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及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由项目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项目合作期满后,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政府出资人代表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1.66亿元,资金来源于交通运输部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本项目安盘项目在建设期内给予建设期补助,资金来源于交通运输部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金额暂定为87.99亿元(最终根据交通运输部实际确定金额为准)。

  本项目配套工程在建设期内给予建设期补助,资金来源于普通公路中央车购税补助切块资金,金额为实施的配套工程总投资的20%。

  2.4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

  建设期:安盘项目为4年,自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配套工程为3年,自第一个子工程开工日起至最后一个子工程交工日止(每个子工程建设期独立计算);

  运营期(含收费期):安盘项目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为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配套工程自子工程交工日起至移交日止,为5年(各子工程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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