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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0—11月份全省房建和市政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的通报
2021-12-20 来源:江苏住建厅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清欠办:

  2021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坚持源头治理,完善措施、强化落实,全省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全省仍有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部分项目工资发放不及时、数据传输不畅通,项目经理和负责人考勤率未达到40%、监理工程师考勤率未达到20%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严重违反了全省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存在拖欠风险。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全省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汇集、对比分析,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经研究决定,现将百家汇玄武创新药物孵化平台二期二标段幕墙工程施工项目等1232个建设项目列入全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限期整改通报。

  上述列入预警项目的建设单位、总承包、监理企业要认真查找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强化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务必于2022年1月10日前整改到位(有关考勤数据在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予以核实),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备,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项目和企业,省厅将严格限制施工、监理企业承担新建工程建设,并记入信用档案,扣除相应信用分值;项目建设单位将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联合惩戒。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将此次通报项目列入重点监督项目;要督促施工企业将条例主要内容与维权信息在项目中统一公布;要持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2021年10-11月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名单.xls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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