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厅研究,决定废止《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藏交发〔2014〕410号)、《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邀请招标规定》(藏交发〔2015〕39号)、《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尾工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藏交发〔2015〕778号)、《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关键工作流程》(藏交发〔2020〕363号)、《关于公路建设招标和项目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藏交发〔2020〕216号)5个政策性文件。
以上文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