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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施工信用评价结果
2022-03-25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2021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2〕1号)及《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黔路通〔2022〕3号)要求, 2021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2年3月24日至4月7日)。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2021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采用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

  二、本次评价各评价主体均以自身的检查结果作为扣分依据,不存在不同的评价主体对同一从业单位的同一不良信用在同一评价指标上重复扣分的情形。各评价主体应进一步核查评价原始数据、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公路局反馈。

  三、各评价主体应负责通知被评价单位及时查看公示结果。被评价的从业单位如对评价原始数据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评价主体单位进行申诉。如对评价主体单位答复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省公路局申诉。4月7日后,省公路局不再受理对本次公示的异议申诉。

  四、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向省公路局投诉,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投诉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

  五、公示期间,不再对因各业主单位工作疏忽导致漏评的从业单位进行补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引用。

  受理机构:贵州省公路局养路工程处,联系电话0851—85992485。

    附件一:贵州省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xls

    附件二:贵州省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xls

    附件三:贵州省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xls

    附件四:贵州省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xls

  贵州省公路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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