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5号)文件精神,省厅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对我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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