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交基建〔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对2021年度在我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从业的施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等级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10日(2021年4月8日至4月17日)。
被公示的参评企业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向我厅提交申诉书;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交书面申诉书(推荐邮寄方式)。申诉书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虚构、夸大事实,申诉事项及主张应清晰、明确,并提供完整、充分的证据资料。申诉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异议人本人签字,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及地址,具体格式详见“湘交基建〔2020〕10号”文件附件4。
上述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且本次公示不受理2021年“参评项目及标段公示”的数据及内容的申诉,已处理并回复的申诉事项不予再次受理。
受理机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处、厅机关纪委)
电话:0731-88770092、88770187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8日
附件:湖南省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