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技术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构建体现高质量、贯彻新理念、适应数字化的现代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体系。
(二)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构建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经济的现代化公路网络,提高公路建设养护质量,强化公路领域的生态保护水平,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推动公路高质量发展。
(三)充分利用技术创新成果,总结推广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管理、服务等实践经验,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公路工程新技术,以保障安全、优化功能和提升服务为重点,不断加强强制性标准有效供给。
二、征集范围
(一)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所需要的行业标准。
(二)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质量等基本需要的强制性标准,以及有利于提高工程性能、提升建设效率或推动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推荐性标准。
(三)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及服务应依法执行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等。
(四)引领行业转型发展的智慧(数字)公路方面的规范或技术指南。
(五)有利于降本增效、控制或降低工程造价的施工工艺、工法等方面的规范和指南。
(六)指导规范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特殊结构和特殊地区的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技术指南。
(七)推动设计施工标准化,提高公路工程设计质量和施工效率的通用图集等。
项目申报范围不包括行政管理标准和产品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2023年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的项目应符合《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1001—2017)要求,有明确的定位,具有重要行业指导作用,与现行和在编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附件1)相协调。
(二)申报项目应基于我国公路发展实际,有明确目标以及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具备成熟、充分的技术储备和人员团队支撑。
(三)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的主编单位和主编人员,应满足《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 A02―2013)规定的资格条件。一类事业单位不能申报。同一主编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超过2项以上标准项目。
(四)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附件2)。立项申请报告的收集、整理工作委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办理。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立项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hc@rioh.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技术管理处 陈冉,010-6529227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 朱作云,010-62079839、62079983,13522734085。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608室;邮编:100088。
附件:1.现行及在编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清单(截至2022年3月31日)
2.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模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