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基建〔2018〕23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函》(湘质安函〔2021〕1号)的有关要求,我厅于2022年1月至3月组织对2021年度在湖南省公路工程项目从业的监理工程师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2年4月30日至5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9日17点前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材料须提供申诉事项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申诉需注明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诉需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处、厅机关纪委)
电话:0731-88770092、88770187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
附件:
1.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
2.湖南省2019-2021年度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累计扣分公示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