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龙江中下游(南门闸至滨海大通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及景观风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投建设函〔2022〕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景观形象,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龙江中下游(南门闸至滨海大通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及景观风貌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203-350181-04-01-941370)。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龙江街道、海口镇。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步行道、慢跑道及自行车绿道,总长24千米,宽度为3米~6米。新建跨河人行桥4座,其中桥一桥长1446.49米、桥二桥长260米、桥三桥长414米、桥四桥长463米,桥宽均为8米,上部结构均采用钢箱梁,下部结构均采用U台配桩基础。
建设滨水公园、坑塘景观公园、里美洋周边公园、江心湿地公园等,总面积3765亩。工程内容包括生态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及照明工程、管线综合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91903.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176.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885.58万元,基本预备费2840.9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采用PPP融资模式。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局重新核准。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