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消息,近日,《北京市建筑师负责制项目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发布,旨在拓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解决目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相关改革政策执行难等问题。
《指南》明确,应实施的范围包括:中小规模商业文化服务、教育、医疗、康养设施和低风险工业建筑等项目;在土地出让阶段,承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以设计单位主导或担任技术统筹和管理的项目;由设计单位代建或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的项目;市政交通场站类项目;东城、通州、石景山和平谷等建筑师负责制示范区确定的试点项目。
鼓励试行范围包括: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项目;实施高标准的住房项目和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项目;城市更新改造的项目(其中以结构改造、加固、抗震加强的项目,可采用结构专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即主导专业设计师负责制,可作为建筑师负责制的一种特殊形态);其他低风险民用建筑项目等。
《指南》提出,建筑师负责制(含设计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运营维护等六个阶段及其他附加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至少应包括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和合同管理三个阶段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建筑师团队可在合同约定下,协助提供投资决策、造价咨询、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咨询服务;建筑师作为建设单位的代表,在前期策划、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有代表建设单位的专业建议权和否决权(专业决策权)。
《指南》提出,试点项目应结合项目规模、服务内容和复杂程度,按照责权利对等、优质优价的原则,参考《建筑师负责制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确定建筑师服务收费。
《指南》还对资质资格条件、招标方式和平台、工程保险制度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