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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投资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22-07-18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拟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绍市交发【2002】47号文批复实施。实施机构为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和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受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委托,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本项目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起于诸暨姚江镇(原直埠镇)、途径浣东街道、暨阳街道,终于暨南街道(原街亭镇),路线全长约25公里,均位于绍兴诸暨市。

  共设置枢纽4处,互通3处,服务区1处,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1处。

  (1)互通3处分别为:直埠互通、诸暨北互通、诸暨东互通。

  (2)枢纽4处分别为:直埠枢纽、姚江枢纽(不纳入本项目)、浣东枢纽、街亭枢纽。

  (3)收费站4处分别为:直埠互通收费站、诸暨北互通收费站、浣东枢纽收费站、诸暨东互通收费站。

  (4)服务区1处为:诸暨服务区。

  本项目是既有道路的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方案采用局部(分离增建段)100km/h,其余路段维持80km/h的设计速度;分离式增建段两侧分别新建13m宽单向两车道标准断面,与现状诸永高速分离式路基形成双向8车道断面;拼宽段采用路基宽度40m双向8车道。技术标准执行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2.8593亿元,其中建安费43.3419亿元。

  现有诸永高速公路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于2009年1月2日经批准收费,项目业主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最终项目概况由浙江省发改委行政许可核准内容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的投资人。投标人中标后,作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权协议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分别注入相应资本金,并作为项目法人。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中: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项目公司继承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2.2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额的20%,其余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在工程建设期内按项目建设资金年度投资比例分期到位。

  2.2.3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含施工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建设期:指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暂定3年(最终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准)。运营期:指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运营期包括合作运营期和独立运营期,合作运营期指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原有车道的经营期满(推算时间2034年1月1日),独立运营期指原有车道的经营期满至项目移交之日止;收费期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最终批复为准。本项目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25年即300个月。

  2.2.4 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后应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资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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