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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施行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评分权重不超过10%
2022-08-01  

  7月29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采购效率和质量,适用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乡村公路等类似养护工程项目,其中明确对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有关规定预留预算总额一定比例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等规定,自2022年7月29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评标价得分应当根据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程度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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