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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22-02-14 来源:北京住建委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30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首都中心工作,坚持首善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工程质量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工程品质提升年”主题活动,持续补短板、提效能,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源头引领工程品质提升

  持续推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20〕351号)16项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提升大质量意识,重点从招投标、工期造价、设计等源头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建设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加快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信用体系改革,实现“两场”联动,构建“今天的质量决定明天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信用管理,加快推进现场治理信息对接招投标、市场准入和资质治理,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二、聚焦主体责任落实发力,突出抓好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21〕253号)要求,压实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保修管理首要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发包制度,确保合理工期和造价,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深入研究“优质优价”落实措施,建设单位择优选择质量水平高的建筑企业,根据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工程造价,支付优质费用。严格落实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和测评工作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牵头组织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测评工作,加强精细化治理。严格按照规定投保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市区加强联动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在住宅项目开工前应保尽保。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重点提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品质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2号)要求,结合“带户施工”特点,聚焦群众工作,加强党建引领,强化工程质量共建共治共享意识,合理安排工序,持续提升更新改造品质。组织开展2021年竣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回头看”,6月底前相关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质量回访自查和问题整改,项目回访自查率、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各区质量监督机构对项目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率达到100%。

  四、推进科技创新,智慧赋能工程品质提升

  落实《关于激励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的通知》(京建发〔2021〕27号)要求,在全市建设工程范围内持续开展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资源优势,加快智慧工地建设,建立激励机制,激励项目深度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提升施工质量治理效能,实现项目质量管理“智慧提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将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质量竞争优势,以领先的质量竞争优势争做行业标杆,有效提升建筑产品供给质量。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7号)要求,始终坚持“安全耐久、易于施工、美观实用、经济环保”四个基本原则,执行“四新”专家论证制度,规范“四新”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提升精细化施工水平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29号)要求,突出加强对混凝土预制构件隐蔽工程生产和验收过程,预拌混凝土生产全过程和检验过程,混凝土浇筑、取样、制样、送样,土方回填、防水工程和外墙保温工程的追溯管理,重点强化企业8小时外质量管控,有效提升关键材料、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质量管控水平。强化技术工人个人质量责任落实,探索技术工人岗位负责制,明确岗位职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一线建筑工人施工水平有效提升。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加强技能培训,加快培育自有骨干技术工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精心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创新活动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政策培训、技能竞赛、项目观摩等活动,构建竞争机制,树立标杆典型,形成你追我赶、追求一流的局面。

  六、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住宅质量常见问题精准化防治

  聚焦渗漏裂沉等质量常见问题,分批分类推进相关标准制定,通过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推动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进步。完善装配式建筑质量管理制度,深入研究构件关键连接节点的设计施工质量管控措施,进一步提高设计图纸深度和精细化要求,切实满足施工需要。积极推进装配式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一体化、集成化、模块化装修,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减少装修质量通病,提高装修品质。进一步优化住宅工程施工工艺,鼓励企业积极推广运用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质量通病防治新工艺、新技术。组织开展住宅质量专项检查,在质量通病易发的施工高峰期或即将竣工验收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七、创新共建共治共享方式,推进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小切口、微改革”

  加强党建引领,激励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加大党员参与现场质量管控范围,在攻克技术难关、质量管理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新样板引路制度,在设置交付样板、工艺样板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样板、检测报告、主要建筑材料信息等向社会开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分户验收机制,充分发挥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作用,探索风险管理机构深度参与分户验收,出具分户验收专项评估意见,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加强分户验收环节的追溯管理,研究探索建立分户验收“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制度,优化分户验收内容,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并整合分户验收记录形成电子档案,纳入房屋交付使用前业主质量查验内容。深入研究住宅房屋交付后质量评价制度,重点考量建设单位落实质量首要责任情况,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科学客观评价住宅房屋投入使用后的质量状况。研究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试点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八、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加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和投诉管理

  严格落实“接诉即办”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妥善处理群众诉求,针对群众投诉较为集中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合处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指导,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群诉群访。探索研究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未诉先办”,在汛期、极端天气等质量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前,建立自查、复查和巡查机制,主动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及时完成质量保修维修工作,在可能发生集中投诉前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以“工程品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住宅工程质量突出问题,让重视质量、追求卓越逐步成为首都建筑行业统一共识并深入人心。

  九、强化工程监理履职尽责,推动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监理作用,严格落实驻厂监理制度,提升驻厂监理专业化水平,确保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提高工程监理人员履职水平,强化责任心教育,针对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技术培训,提高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研究建立监理专家团队,组织专家在课题研究、常见质量通病治理、施工现场检查、质量投诉问题研判以及保障房方案评审等方面,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持续推动监理改革,加强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监理信用系统与招投标工作衔接措施,深入研究监理行业长远发展规划。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开展驻厂监理、监理履职专项检查,推动工程监理落实监理责任。

  十、充分发挥监督机构作用,实现差别化精准化监管

  深化“质量测评+风险管控+手册指导”三位一体治理模式,针对政策性住房、高品质住房等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等特点,加强差别化、精准化监管。强化市区质量监督机构联动监管,市级监督机构加强重点治理和网格化治理,加大对各区监督机构业务指导力度,推动属地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区级监督机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辖区项目主体责任落实,形成监管合力。重视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监督机构人员、车辆和经费满足监管需求,特别是保障开展监督抽查抽测的专项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运用社会资源弥补专业力量的不足,提高监督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准确性和针对性。组织开展2022年度各区质量工作考核,重点考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投保、质量投诉处理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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