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行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箱:nxjzgl@163.com
2、通信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3、联系人:王志广联系电话:0951-6085236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2月15日。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行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23版).docx
2.信用信息行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2023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