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领域碳达峰工作部署,规范我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7月20日前反馈我厅。
请予支持为盼。
意见反馈邮箱:d1918294388@126.com。
附件:《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征求意见稿)》 .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