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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下半场,建筑央企重组趋势的五大猜想
2023-03-10 来源:天强 

  导读

  近期,国资国企重组动作之频繁、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在国企重组整体提速加力态势下,建筑央企未来2-3年,重组整合将会呈现出哪些新趋势?笔者提出五大猜想:

  猜想1:“十四五”下半场,建筑央企将迎来重组整合的高发期;

  猜想2:建筑央企集团之间的强强联合,几率非常小;

  猜想3:央企之间的重组,将力度更大、范围更广、频次更高;

  猜想4:央企内部设计资源重组,实现上市目标;

  猜想5:央地合作,能否成功取决于利益格局的调整。

  作者 / 陈茹冰 天强管理顾问 业务总监

  猜想1

  “十四五”下半场,建筑央企将迎来重组整合的高发期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张玉卓在2023年央企负责人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制定节能环保、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布局结构调整指引”。

  首先,建筑央企集中度相对较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98家央企集团中,以建筑工程为主责主业的有11家,位居第一。

  其次,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建筑央企对外争市场,对内保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建筑央企对外肩负着抢占全球基建市场的企业使命,对内肩负着经济发展“压舱石”的社会使命。因此更需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最后,建筑央企之间、央企内部仍然存在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问题。如中电建和中能建,电网主辅分离改革以来,中电建偏水电、中能建偏火电。而近年来随着“双碳”国家战略的实施,两家企业均在抢占“双碳”高地,将新能源、储能、绿色储碳等“双碳”产业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总体方向。如中国中铁、中铁建以及目前仍归属国务院直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三家企业以铁路工程为主业,难免存在布局重叠、重复建设等问题。再如曾经同隶属于建设部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设科技公司和中国建筑之间,多年以来形成的战略领域重叠,使得专业同质化竞争难以避免。

  猜想2

  建筑央企集团之间的强强联合,几率非常小

  从2003年国资委组建后监管的196家央企到2022年12月31日国资委官网公布的98家央企,国企重组整合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抓大放小(1992年-2002年)。十大军工集团、五大电力集团、两大电网公司、三大电信运营商、“两桶油”均在“抓大”过程中形成;而2000年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归入地方管理是“放小”思路的具体体现。

  第二阶段:主辅分离(2003年-2012年)。基于央企行业分布过宽,资源配置不合理、业务重叠交叉、历史负担重、国际竞争力弱等现实问题,2006年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在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保持较强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保持必要影响。

  阶段三:供给侧改革(2013年-2022年)。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四个一批”:巩固加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退一批。出于参与国际竞争的考虑提出“强强联合”的重组思路。如:

  南车、北车重组组建中车集团,成为全球最大铁路“巨无霸”;

  中国远洋、中国海运重组组建中远海运,成为全球营收第一的航运企业;

  船舶工业、船舶重工重组组建中国船舶,成为全球造船量第一的企业;

  宝钢、武钢重组组建中国宝武,成为全球第一大钢企;

  中国中化、中国化工重组组建中国中化,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化工企业。

  建筑央企也会延续“强强联合”的重组思路吗?如中电建和中能建重组成“电能集团”,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组建“铁铁集团”?

  笔者判断,基本不可能!

  一是国际环境的压力。2018年中美经贸摩擦,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提出的一大质疑即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而通过强强联合的方式组建巨无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无疑将触碰质疑者的神经。

  二是没必要。中国建筑央企不用联合,已经是世界最强。中国建筑资产超过2.6万亿,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交建、中电建四家资产均超过1万亿。在2022年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榜单上,中电建、中能建包揽前2名,中交建排名第5位。中铁建、中国中铁、中国建筑等10家中央企业均进入前50强。(详情请点击查阅)

  当然了,2019年新入列的安能建设集团、2022年底最后入列的南水北调集团均以水利水电工程为主业,未来会不会像中钢集团一样整体划转、从国资委直接监管名单中出列,或是和三峡集团、中电建等分拆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

  猜想3

  央企之间的重组,力度大、范围广、频次高

  笔者认为,未来央企和央企之间的重组有以下三种模式:

  1

  合并传统业务——目的在于去产能

  建筑行业正面临和过去钢铁、煤炭、化工同样的产能过剩局面。疫情之后,政府出于刺激经济的考虑加大基建投资,行业似乎出现短期繁荣;但长远来看,这轮投资刺激将进一步加剧建筑行业产能过剩。

  因此,笔者认为,未来建筑央企和央企之间同类型的子公司,股权划转、股权置换、股权合作的重组事件会大幅增加。

  案例

  2016年,国资委主导,中国国新、中煤集团、中国诚通、国家能源等4家央企出资组建国源公司。国源公司作为央企煤炭资源整合平台,整合了国投集团、中国中铁等10家央企的煤炭业务。

  2

  合并新兴业务——目的在于抢占战略高地

  通过多年努力,央企集团主责主业相对清晰,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还需集中优势资源,集聚能力,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专业化集团公司。

  笔者认为,这类型重组将是未来建筑央企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的主流方向。重组方式可能是央企集团和央企集团之间的重组,也有可能采用归集组建新集团的模式。

  案例

  2021年,铝业、中国五矿集团、赣州稀土集团所属稀土资源,组建中国稀土集团。

  2021年,组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家电网所属相关企业、中国西电集团整体划入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

  2021年,中国铁路物资集团与中国诚通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更名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3

  剥离“两非”——目的在于聚焦主责主业

  房地产业务,属不属于“两非” (“非主业”、“非优势”),要不要剥离?这个问题一直很敏感。

  2010年国资委核定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名单。要求其他开展房地产业务的中央企业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2020年后,国资委再次将参股方式开展商品房列入央企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但事实上,这一政策并未能有效推行,各大建筑央企不论是出于提升企业利润还是完善产业链布局的考虑,均保留房地产板块。

  剥非类重组存在较高的不可预测性,错综复杂。以房地产业务为例,对于大部分建筑央企而言,是否界定为“两非业务”?即便是界定为“两非业务”,房地产“利润高”、“空间大”,对于负债率高、利润率低的建筑央企,剥离难度可想而知。

  因此,笔者认为,事关稳定大局且无迫切动因,重组力度不会太大,极有可能是在集团内部消化。

  案例

  中国电建:2022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公司,A股上市公司)将持有的包括中国电建地产集团在内的多家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公司的股权全部剥离至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简称:中电集团,中电公司的控股母公司)。2023年,中电集团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将电建医疗机构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

  猜想4

  央企内部设计资源重组,实现上市目标

  中交集团旗下六家设计院重组借壳上市,意义重大,解决了设计类央企上市难的问题。首先从政策导向来看,国资委一再强调要将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但建筑类央企旗下设计类企业没有一家上市公司,究其原因,不在于其自身不强不优,而在于内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交集团的重组上市无疑是曲线救国,较好地避开了上市障碍,实现上市目标。

  因此,笔者认为,一旦中交集团此番重组改革成功,有先例可循,可预期未来不论是铁路系统、建筑系统或是水利水电系统的央企均会效仿此法。

  进一步延展来看,仍隶属于水利部系统的1家事业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及长江院、黄河院等六大流域院,未来是否会和三峡集团、南水北调集团等以水资源、水电、新能源为主业的央企集团重组整合,或是水利部整合设计资源成立新的央企集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不仅取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的深化改革力度,更涉及部委之间的协同,加之地方国资委纷纷成立水投、水发集团的影响,情况更为复杂。

  案例

  2022年,中国建材控股企业祁连山水泥拟将全部资产及负债与中国交建及中国城乡下属的6家设计院进行资产置换。这也就意味中国交建旗下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中交一公院、中交二公院、西南市政院、东北市政院、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等6家聚焦交通及市政领域的设计院将实现整体打包上市。

  2021年,中国能建换股吸收葛洲坝。交易完成后,中国能建实现A股和H股两地上市。

  猜想5

  央地合作能否成功,取决于谁控股

  建筑央企一方面出于扎根地方市场,服务地方经济的考虑,另一方面出于布局新兴领域的战略需要,往往会主动寻求和地方国资重组合作的机遇。

  而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努力,央地合作障碍基本扫清。一是大部分设计院完成政企脱钩,归入国资委系统统一监管;二是完成公司制改革,产权关系基本理顺;三是2021年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简化了央企和地方国企资产划转程序。“32号令”规定“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命脉行业包括军工国防科技、电网电力、煤炭、航运等9个行业;关键领域包括重大装备制造、建筑、钢铁、化工、勘察设计等9个领域。

  笔者认为,从政策层面来看,央地合作障碍已经被扫清;但从实践层面来看,谁掌握主导权、控制权仍是央地合作的一大障碍。与此同时,目前其他行业的央地合作,均是央企作为“链长”,发展当地经济的同时,带动地方企业共同富裕。而建筑央企能否做好“链长”,带动发展而不是和地方国企“抢食”,也将影响未来央地重组合作格局。

  案例

  2020年,中能建和湖南省国资委进行股权置换合作,推进中能建湖南电力院混改。

  2020年,中国中铁与重庆市交通局签署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作协议。中国中铁与江西省水利厅在南昌签署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股权转让协议。

  总结

  建筑央企重组,牵一发动全身,将影响整个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竞争格局

  2023年初,国资委党委书记张玉卓在央企负责人会议上表示,着眼加快实现产业体系升级发展,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今年国资央企的重点任务之一。

  随后,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也释放出清晰的信号,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实施战略性重组,加快形成央地国企联系紧密、协同顺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面对重组大势,对于建筑央企、地方国企而言,均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要有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在重组整合中掌握主动权、主导权;二是谨慎投资,要么不开辟第二战场,一旦开辟第二战场就要做到集团内、区域内、行业内第一,最好能树立全球品牌,打造出国际竞争力;三是顺应大势,对于有可能被重组、被整合的业务板块、业务资源,不内耗、不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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