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加快做好全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建设工作,依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财建〔2024〕9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日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9日前反馈。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帮助与支持!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6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邮编:450016;联系电话:0371-87166622。也可通过电子邮箱(zhghc1706@163.com)反馈。
《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财建〔2024〕9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28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完成全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所涉及示范通道及网络各项目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
2024年4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启动首批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申报和创建工作。2024年8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区域(第一批)的函》,我省成功纳入首批支持范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安排部署,加快做好我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建设工作,加强项目实施方案、详细设计、施工、竣(交)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进度可衡量、质量可管控、成果可预期,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此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35条内容,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7条。提出了《办法》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实施期限等有关内容。明确了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作为组织实施该办法的责任主体,并总体负责全省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和督查等工作。严格规范了数字化转型所在省辖市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本地区的项目资金使用与拨付流程。
第二章,工作机制,共5条。制定了推进示范通道及网络建设的工作机制,明确了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分工。在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专班下,省交通运输厅成立前期工作组,统筹推进数字化转型项目前期工作,满足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应用场景连续贯通,注重整体效果”,确保示范通道及网络建设场景连续、技术一致、标准统一。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共8条。提出了按照“先印发实施方案、后审批详细设计”的两阶段工作程序。各项目建设方案经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审核后,由各前期工作单位对示范项目的建设任务、绩效目标等进行分解细化,报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印发;各工程类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根据印发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编制详细设计(代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实施单位进行拆分,由各实施单位按照流程申报奖补资金。
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共7条。明确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详细设计(代资金申请报告)开展后续实施建设工作,原则上不得降低项目建设目标、绩效目标;明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对详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调整的,应履行变更手续,一般变更由项目实施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重大变更由省交通运输厅报交通运输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项目验收管理,共3条。明确了申请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项目应符合的有关规定。申请交工验收的项目须完成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完成项目自评估,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数据接入要求将数据接入省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并通过厅组织的数据接入测试;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满足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项目自评估,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竣工验收。
第六章,项目评估与监督实施,共2条。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试点任务执行进度,统筹解决重大问题,保障各任务有序推进。绩效评估和监督实施具体按照《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各省辖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省属企业,可参考本办法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和有效期限。
附件:《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