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官网消息,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视频会议,学习领会宣传贯彻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简称《建设纲要》),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启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并为试点单位授牌。据了解,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点面结合、探索创新,近远结合、滚动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方联合、创新机制”基本原则,科学制定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统筹指导,强化评估督导,及时总结推广。
试点区域已蓄势待发
随着《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落地,物流行业的发展还有很大空间。
作为试点区域之一,浙江省交通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聚焦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重点任务,围绕重点领域、优势领域、急需领域或关键环节,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抓紧完善试点实施方案。
当前,浙江正在全面谋划建设智慧高速公路,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办法,杭绍甬智慧高速年内计划开工;率先建成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加快推进面向行业、部门、社会的大数据服务平台;编制实施全国首个《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建设浙江未来交通科创中心;智慧高速、城市交通智慧管理等方面努力走在创新前沿。
未来3年交通投资有望高增长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从制定到出台历时一年多,是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的重要顶层规划。
从纲要的近期规划(2020年)来看,为实现“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目标,油气管道、普通铁路/公路、航空和内河航运等领域建设尚需加力。
纲要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年-本世纪中叶)中,更加注重交通的融合一体化发展,以及建立互联互通的全球化交通网络,中长期内轨道交通、货运铁路、水运、航空等领域投资有望得到较快发展。
9月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强调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编制工作,开展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鼓励地方在试点领域率先突破,进一步扩大交通固定资产有效投资。
此前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为交通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未来3年国家铁路固定资产投资有望稳定在8000亿元以上,保障行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