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 6:10左右,312国道上海方向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出现桥面侧翻,致3人死亡,2人受伤。
据事故救援指挥部发布的信息,交通运输部专家组已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因为车辆超载致使桥梁侧倾坠落。
为此,中国桥梁网记者专程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郑皆连,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美国工程院院士邓文中,东南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研究所所长黄侨及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副总工梁智涛。
郑皆连院士表示:“车辆超载是中小跨径桥梁垮塌、大桥构件破坏及路面寿命缩短的第一杀手,建议把超载入刑。独柱墩,尤其只设一个支座的独柱墩对防止桥梁侧翻不利,我国多座发生侧翻事故的桥都是此结构,应慎用。”
邓文中院士指出:“此次桥梁垮塌,关键在于车辆严重超载。”他进一步解释了车辆超载对桥梁的重大影响,“车辆超载对桥梁的安全有两个明显的危害。首先,如果超载过度,使桥梁的应力或者倾覆系数超过设计的安全系数,桥梁可能立即倒塌。有报道说曾有超载车辆甚至超载了5倍,这样的车辆不把桥梁压倒才是怪事。桥梁设计不可能有5倍的安全系数,这个问题对短跨径的桥梁尤其突出。其次,如果超载不大到把桥梁压倒,引起的应力仍然对结构的使用寿命影响很大。例如,钢结构的疲劳寿命一般可以假设与应力幅的3次方成反比。如果车辆超载100%,应力幅就大了一倍,那100年的桥梁使用寿命就减低到12.5年了。这样,一座什么都合标准的桥梁,十多年下来可能就不成了。所以,我觉得严格防止超载是保护桥梁的重点。其实,不单指桥梁,超载对路的破坏一样大。只是路破坏了没有塌桥那么惊人的新闻而已!”
邓文中院士还强调:“独柱墩不是跨塌的原因,国外也有很多独柱墩,并没有问题,只要设计考虑了独柱结构的特性,一样可以满足安全的要求,我们的问题是超载。一座合法规的桥梁的应力的安全系数应该是稍大于2.0左右。桥梁不应该被要求承受三四倍的荷载。如果我们的桥能承受三四倍的荷载,显然这些设计就是浪费!如果我们不管好超载,什么结构都可能倒塌。”
黄侨指出:“无锡高架桥2005年建成通车,至今十几年的时间,一直没有出现问题,发生侧翻是货车严重超载所致。不能拿独柱墩来说事,独柱墩不是国内独有,国外也是存在的。桥梁的建造是安全性和经济性,需要考虑两者之间的平衡,是按着标准、规范设计的,荷载不能被无限放大。超载问题谁来管是目前需要考虑的问题,收费站取消后谁负责查重,谁负责罚款,需要明确责任分工,超载管控力度需要加大。另外建议加大立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超载应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来治罪,不能罚款了事。”
梁智涛说:“因为自己没去现场,没法确定引起桥梁倾覆的本质原因是什么,初步从图片分析,桥梁上部结构整体倾覆砸向地面属于结构失稳问题。如果设计满足国家标准规范,那么超出设计荷载的运营车辆也就违规了,因为设计标准规范也是法规,超出设计荷载能力的车辆运输属于超重大件运输,上路是要报于相关政府部门经技术论证后批准的,从网上的运输车辆描述分析,车辆超出设计规范设计的荷载值较大,倾覆的直接因素应该是超载所致。超载本身就是违规违法行为,建议尽快将车辆超载行为纳入国家的刑法体系里。谁的责任谁负。”
我国近几年来因为超载导致桥梁垮塌的事件时有发生,此次无锡桥梁垮塌事件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大于天,我们必须汲取经验教训,向严法和技术要效率,并不断探索治理路径,保持警钟长鸣,让悲剧不再发生,让道桥变得更安全。
(以上言论只代表被采访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