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当地统一部署,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复工管理,合理确定复工时间,组织建设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参建单位和人员,细化人员登记工作,加强沟通联系,避免人员无序流动。
对于在建项目和复工项目,《通知》要求,要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参建单位制定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工地管理和人员管控,完善管理体系,细化落实责任,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合理组织施工。
《通知》强调,要严格工地管理,做好环境消毒,确保食堂、宿舍、会议室等场所和施工场所清洁卫生,改善通风条件,有条件的工地可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实名制要求,完善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台账,实行进出工地人员登记制度,做好体温检测、报告和必要的隔离观察。配备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改进工程管理方式,鼓励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网络办公、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根据《通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要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服从属地统一部署安排和调度、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和相关参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部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工地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