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防控组发文,要求全省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各地按照“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原则,调整优化公路交通管控措施,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已违法违规设置的要坚决撤销。确有必要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的,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批准。
各地要结合复工开学安排,有序恢复城际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运输服务,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运力供给和乘车安全,统筹做好错峰出行,满足群众正常出行需求。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点到点包车运输等服务方式,保障农民工等群体出行。疫情防控期间,对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系统摸排辖区内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市场情况,针对保通保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和重点防疫物资运输畅通。对擅自阻断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干扰公路运输正常秩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