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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年,广州区域智慧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将超过2000亿元
2020-04-13 来源:轨道世界 

  未来3年,广州区域智慧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将超过2000亿元

  近日,广州市印发关于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城市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四节”聚焦设施完善,推进新型数字基础建设和高效共享“提到要大力布局推动“新基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际高速铁路和智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轨道枢纽城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在第五节“聚焦产业支撑,加速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专门出台政策。(十六)打造全国区域智慧轨道交通产业标杆示范。加快轨道交通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化升级,实现有轨电车、地铁、城际等轨道交通多制式覆盖,助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产业链纵向延展、横向协作的轨道交通数字化产业集群。重点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与创新场景应用落地,率先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轨道交通运营实景的跨界融合,形成全智慧型的轨道交通产业生态链,打造广州模式和全国范例。重点支持穗腾联合实验室建设,着力打造轨道交通智慧平台,充分发挥产业生态链的资源汇聚功能、轨道交通智慧平台数据支撑和能力扩展作用,实现轨道交通业务供需精准对接、要素高质量重组和多元主体融通创新,为轨道交通行业上下游企业创造更大发展机遇和更广阔市场空间。持续推进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提质、降本、增效,提高市民出行满意度,打造全国区域智慧轨道交通数字化标杆示范。(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地铁集团牵头)

  在《广州市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城市的若干措施》政策官方解读中,指出围绕广州制造业和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这两大核心任务,从区域智慧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未来3年,广州区域智慧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将超过2000亿元。

  《广州市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城市的若干措施》全文

  一、聚焦国家定位,建设数字经济创新要素安全高效流通试验区

  (一)加快探索数据安全高效治理新模式。重点在数据确权、数据流动、新业态监管及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领域先行先试,抢占数据治理体制机制新高地。(市大湾区办、市委网信办牵头)全面开展对数据确权、个人数据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预研,开展数据确权流通沙盒实验,形成一批实验性成果。(黄埔区政府牵头)

  (二)探索建立穗港澳数字经济创新要素高效流通体系。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作用,争取国家支持在广州特定区域实行穗港澳三地数据跨境开放共享及安全管理,促进穗港澳地区跨境资金和商贸物流等方面便利化流动。(市大湾区办牵头)探索利用知识产权、数字版权等数字资产证券化手段,促进创新要素价值流通,提高技术成果转化能力。(黄埔区政府牵头)

  (三)全力打造适宜数字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对数字经济形态实施“包容、审慎、开放”的监管模式,实施包容期柔性监管,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研究制定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提供公共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一网通、半日办、一窗取、零成本”。以“区块链+政务服务”打造高效便捷、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推进“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实现“零见面、零上门”,推动政务服务革命性流程再造。支持黄埔区打造政务服务区块链应用示范区,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国推广。(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黄埔区政府牵头)探索建立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新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政务信息共享目录,逐步构建数据采集、汇聚、处理、共享、开放、应用及授权运营规则,实现信用、交通、医疗等领域政府数据集分级分领域脱敏开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加速公共数据整合应用和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释放。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开展数据整合和应用。多维释放数据和技术应用场景,在交通、医疗、教育、金融、政务等优势特色领域遴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应用示范场景,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首期推出超过100个技术领先的数字经济领域优质应用场景示范项目,面向全球征集解决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以智慧交通为切入点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牵头)

  二、聚焦未来技术,加快数字经济关键核心应用科技攻关

  (五)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的交叉融合。支持有限元快速分析技术、多层压电膜制备与加工技术等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射频滤波器的“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和研发创新,加快推动5G射频前端芯片产业的价值链创新发展。积极推动生物医药跨产业链延伸发展,进一步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支持计算生物、人工智能与智能诊疗、药品设计研发、基因分析、医用机器人、3D(三维)生物打印等生物医药领域重点技术的交叉融合。(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医疗大数据的采集、存储、流通与挖掘,建立医疗大数据中心,支持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在医疗大数据分析和诊疗中的创新应用。大力推进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处方的共享共用及医药产品溯源。(市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建设通用软硬件适配测试中心,打造辐射全国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资源池,大力开展适配攻关,加速形成具有竞争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品,力争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集聚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加快新型显示产业关键核心应用技术的集中攻关。以面板制造为核心,重点打通纵向原材料、设备、零部件到终端的供应链,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强产业生态横向协作和基础技术研发转化,突破曲面、折迭、柔性等关键技术,加强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面板制造、4K/8K超高清视频关键设备创新研发和量产。加快量子点、超高清显示、印刷显示、柔性显示等新技术研究,提前布局激光显示、3D显示、Micro LED(微型发光二极管)等新型显示技术。探索新型显示与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积极拓展车载、医用、工控、穿戴、拼接、透明、镜面等新应用、新市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牵头)

  (七)加快数字创意产业关键核心应用技术的研发创新。依托天河区、黄埔区数字创意新业态发展基础优势,争创国家级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示范区。加速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游戏交互引擎、数字特效、全息成像、裸眼3D等关键核心应用技术的集中攻关,持续催生一批数字创意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融通,在数字创意领域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国际合作,引进一批国际顶尖的数字创意团队和企业,为我国数字创意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以数字创意技术带动文化精品输出提供先行示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区政府牵头)

  三、聚焦重点载体,形成数字产业集聚发展“一核多点”的协同发展格局

  (八)全力打造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以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作为广州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核心空间载体,充分发挥海珠、番禺、黄埔、天河四区优势,沿珠江东部形成协同联动发展空间格局,打造全国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创新源,争创国家级平台参与国际竞争。(市大湾区办牵头)海珠区(琶洲核心区)依托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等重大创新平台,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原创性技术成果和应用创新示范;大力推进数字产业龙头企业总部建设,持续引进全球领军企业,加快打造创新型数字经济总部优势集群;依托重大工程项目,持续引进高层次顶尖人才,打造数字经济人才高地。番禺区(大学城片区)充分运用大学城丰富的高校科研和人才资源,加快培养高端复合型数字经济人才;以应用为导向,全面推进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创新技术服务模式,形成技术先进、生态完备的技术产品体系。黄埔区(鱼珠片区)加快建设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支持企业加快对区块链底层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加快布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等新型国际化信息基础设施,积极引入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领域科研院所,强化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挥黄埔港千年古港、良港优势,推动航运、贸易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天河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以金融贸易等现代服务业资源优势为基础,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数字创意以及各种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相关区政府牵头)

  (九)联动发挥各区域型数字经济集聚区支撑作用。支持越秀区加快建设花果山超高清视频产业特色小镇,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注入超高清影视、动漫、电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产业,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打造千亿级超高清视频内容制作产业基地。支持南沙区加快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对接全球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探索数字技术在海洋经济、人工智能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链、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与创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和社会公共服务数字转型示范区。支持天河区加快建设广州软件谷和中央商务区,重点布局发展5G、高端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打造国家级软件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提升广州软件研发和数字服务的国际影响力。支持白云区加快建设白云湖数字科技城,以数字产业研发创新、数字产业化等为重点,深化数字技术、金融、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发展质量跃升。支持荔湾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加快建设白鹅潭沿江总部经济带、广州南站商务区、中电科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型显示价值创新产业园、明珠工业园等重点载体,通过发挥各区域型集聚区主体作用,全面支撑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为数字经济带动城市焕发新活力发挥重大示范作用。(相关区政府牵头)

  四、聚焦设施完善,推进新型数字基础建设和高效共享

  (十)大力布局推动“新基建”项目建设。加快5G基站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5G网络。推进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等高性能计算中心建设,面向人工智能和5G应用场景,建设基于GPU(图形处理器)的人工智能、区块链算力中心。积极规划布局高密度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下一代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数据感知、数据分析和实时处理能力。支持跨行业、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实现工业大数据汇聚和挖掘,打造高端工业软件服务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加快推进城际高速铁路和智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轨道枢纽城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一)加快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聚焦海洋、生物、空天、信息等领域,积极引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开展预先研究。高水平建设南沙科学城,提高设施建设数字化程度。探索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多方共建共享机制,引导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共建方用户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政府牵头)

  (十二)建立数字基础设施安全高效共享机制。加强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云计算数据中心的统筹高效利用,率先建立跨区域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依托5G网络和工业互联网,促进工业企业设备、系统、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支持安全运维、安全咨询、安全认证等安全服务商协同推进设备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平台安全、数据安全能力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牵头)

  五、聚焦产业支撑,加速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

  (十三)优化工业互联网发展环境。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广州)节点和面向船舶、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家居等行业的二级节点建设,构建高效稳定的标识注册和解析服务能力。对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按照与国家、省资助额最高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推动组建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供应商联合体,开展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支持服务机构为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提供协同研发、测试验证、咨询评估、培训推广、创业孵化等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十四)加速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以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家居、生物医药等行业转型为重点,大力发展芯片设计、封装、制造和高端工业软件,推进智能制造升级,重点支持智能汽车整车、核心关键零部件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培育推广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众创众包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动“工业互联网+供应链”创新发展。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强化产品设计、制造、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合作与协同,重点深化汽车制造、智能家居等优势产业应用。每年择优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依托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升级的应用企业,按省“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十五)支持新兴数字化服务发展模式。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和移动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等新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重点支持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业务运营服务、设计服务及医药研发、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数字服务发展,加快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和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加速文化旅游、交通出行、商业零售、医疗卫生等场景与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支持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数字化运营平台,重点推动交通出行、酒店餐饮娱乐、养老、托育、家政、旅游票务等领域“互联网+”和平台经济发展,催生新岗位新职业。(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六)打造全国区域智慧轨道交通产业标杆示范。加快轨道交通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化升级,实现有轨电车、地铁、城际等轨道交通多制式覆盖,助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产业链纵向延展、横向协作的轨道交通数字化产业集群。重点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与创新场景应用落地,率先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轨道交通运营实景的跨界融合,形成全智慧型的轨道交通产业生态链,打造广州模式和全国范例。重点支持穗腾联合实验室建设,着力打造轨道交通智慧平台,充分发挥产业生态链的资源汇聚功能、轨道交通智慧平台数据支撑和能力扩展作用,实现轨道交通业务供需精准对接、要素高质量重组和多元主体融通创新,为轨道交通行业上下游企业创造更大发展机遇和更广阔市场空间。持续推进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提质、降本、增效,提高市民出行满意度,打造全国区域智慧轨道交通数字化标杆示范。(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地铁集团牵头)

  六、聚焦国际开放,推动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交流合作

  (十七)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核心算法、分布式云、高并发区块链等领域加强技术研发,支持数字经济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与国际顶尖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共同组建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市科技局牵头)支持5G、高端工业软件、边缘计算等领域软件研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国际合作,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落地给予政策支持。(市商务局牵头)持续发挥广州国际创新节等高层次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展示平台作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天河区政府牵头)支持数字经济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与国际顶尖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联合举办世界顶级数字经济大会、企业家高端论坛、国际型学术交流会议等活动,经认定,按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政策给予奖励。(市商务局牵头)

  (十八)支持“高精尖缺”创新成果转化。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区域试点,优化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体系,提高成果转移转化主体内生动力,全面提升核心技术供给和支撑能力。对“高精尖缺”领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根据项目知识产权属性、创新程度,按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给予奖励。(市科技局牵头)发挥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黄埔区创新成果转化试点工程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数字经济领域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有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数字经济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三链深度融合,探索形成全国领先、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数字经济创新成果转化新机制新模式。(天河区、黄埔区政府牵头)

  七、聚焦关键要素,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重点保障体系

  (十九)引导数字经济企业和人才分类集聚发展。吸引全球数字技术、数字产业、数字服务相关领域的企业和人才,精准聚焦“一核多点”空间布局落户成长,支持重点企业参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建设,加快区域协同集聚发展。对于新引进落户的数字经济领域总部企业,按广州市总部企业落户政策给予奖励,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可在落户奖励等方面享受政策支持。对数字经济领域存量总部企业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和单打冠军。(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对于新引进的数学模型、计算机科学等基础理论研究型人才和5G应用、区块链、芯片、网络安全、金融科技等复合型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按广州市人才政策给予奖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牵头)

  (二十)优先保障数字经济重点载体平台建设项目用地。以“一核多点”重点载体为依托,重点发挥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的平台作用,加大土地储备和出让力度,重点支持解决重大项目、企业总部、技术研发、成果应用等方面用地问题,通过加强土地空间配置支撑形成产业集聚发展。加速为数字产业发展拓展空间,推进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支持用于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等环节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型产业用地加快落地,优先保障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空间需求。加大项目报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信任审批等实施力度,对重大项目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实现专人指导、综合服务、并联审批、同步出证。对生物医药数字化领域特别重大项目,以市场评估地价为基础,充分考虑项目特点综合拟定出让起始价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牵头)

  (二十一)加大对数字经济企业融资支持和金融创新力度。支持各类风投创投机构设立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基金,投向初创期数字经济企业。支持社会风投机构与政府性引导基金开展合作,依托产业集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数字经济产业领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发挥企业债直通车政策优势,争取通过专项债券等多种形式支持较大规模的企业进行直接融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支持银行机构通过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形式成立专项贷款,发挥规模放贷优势,整合形成低成本专项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服务模式创新,面向数字经济企业推出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专属信贷产品,为轻资产、未盈利的数字技术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探索实施“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项目,创新人才金融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普惠贷款风险补偿等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的作用,支持商业机构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数字经济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市科技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二十二)强化政策落地和责任落实。各有关牵头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细化责任分工,主动对接市场和企业,积极推送和解读政策,加快推动政策条款落地见效。各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围绕重点产业布局,研究出台数字经济系列政策,形成市、区政策联动,释放迭加效应。涉及资金奖励的具体条款纳入对应责任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文件中执行。(市各职能部门、各区政府牵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0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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