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国评”正式启动!
评价内容:
范围: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
内容:综合质量效益评价、治理能力评价和公众满意度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1997年首次开展“国检”以来,第一次引入公众满意度的评价,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行业发展思路。
评分办法:
满分为1000分:为高速公路总评分和普通国省道总评分加权合计值。
其中,综合质量效益评价600分、治理能力评价350分、公众满意度评价50分。
总评分=高速公路总评分×X+普通国省道总评分×Y
高速公路总评分=高速公路综合质量效益评价评分+高速公路治理能力评价评分+高速公路公众满意度评价评分
普通国省道总评分=普通国省道综合质量效益评价评分+普通国省道治理能力评价评分+普通国省道公众满意度评价评分
其中,X、Y根据“十三五”期间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路况检测规模占比进行确定。
评价结果:
交通运输部将根据综合质量效益、治理能力、公众满意度三部分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情况印发评价报告和表彰决定,并抄送各省级人民政府。
通知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联系电话010-6529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