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美丽浙江和大花园建设的背景下,浙江落实“两山”理论,以高水平“四好农村路”建设为重要抓手,不断深化“四好农村路”内涵,拓展“四好农村路+”外延,探索形成“四好农村路+”特色经济、乡村旅游、历史人文、休闲体育、养生健康等大量新业态和新模式。“四好农村路”深度融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变美了,农民腰包鼓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大增强。
构建“五大”体系
高位部署的推进体系。省委常委会专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批示精神,2018年,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四好农村路”动员大会;2019年,省政府召开现场会进一步部署推进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全省上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掀起建设高潮,“四好农村路”不仅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工作,也成为各地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
全面系统的指标体系。浙江省政府出台《高水平“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四好农村路”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了《浙江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逐年、逐项细化任务。
多级联动的工作体系。省级层面,将“四好农村路”工作职责纳入省综合交通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建立省级协调推进机制;将“四好农村路”督查考核纳入省委省政府全省性督查计划核。市、县层面,成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打破条块分割的制度障碍,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
配套完整的保障体系。拓宽筹融资渠道,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省级财政三年安排80亿元资金,对省级示范县给予奖励。探索利用道路冠名权、资源捆绑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强化用地保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政策解决农村公路用地问题。
科学严密的评价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四好农村路”地方标准;制定《浙江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价办法》,从五个方面细化26条具体评价指标,完善以示范县创建为核心的“四好农村路”评价体系。将农村公路重点指标纳入《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浙江省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考核验收办法》,实现借势借力发展。
取得“四好”成效
高标准建设好。打造省、市、县、乡四级“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系,形成覆盖全省县市区公路综合发展规划、乡镇公路功能布局规划、村庄公路精品特色规划”农村公路路网规划新格局。提高通达水平,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等外路;基本实现平原地区乡镇、省级特色小镇、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以及4A级以上景区通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山区乡镇和3A景区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旅游风情小镇、农家乐示范村通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2020年底前,具备建路条件的200人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等级公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平原地区实现全域公交,清洁能源公交超20%,其他地区推进公交化运营;推进农村物流站场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实现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全覆盖。
全路域管理好。全面推进路域环境治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四边三化”“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及小城镇综合整治等为载体的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公路沿线违法建筑、违法非公路标志、马路市场、“道乱占”等乱象,有效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成为“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重要窗口。全面强化路产路权保护,做好“田路分家”“路宅分家”,推行农村公路违法超载非现场执法,加大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力度,逐步实现路政执法向乡道覆盖、向村道延伸。全面推行“三级路长制”,完善制度设计,明确路长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县、乡、村管养主体责任,推行“路长+网格员”“线上+线下”覆盖,落实日常巡查责任。
标准化养护好。以提升路况水平为核心,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县、乡道每年不少于1次,村道五年内不少于2次,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推行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检测频率每年县道不低于40%,乡村道不低于20%;实现周期性养护良性循环,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年平均大中修比例不低于5%,到2020年底前优良中等路比例达到85%以上。以推进安防工程为统领,“十三五”期间,实施安保工程16000公里以上,危桥(隧)改造1500座,2019年实现农村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安全设施全覆盖,2020年底前县、乡道安全隐患基本治理完成,提升公路安全水平;积极推广农村公路水毁保险,解决灾毁修复资金不足问题。以深化体制改革为抓手,落实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乡镇农村公路专管员;推进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养护市场化进程,积极探索多种管养模式,提升专业化、机械化、规范化水平。
联网化运营好。建立城乡运输持续发展机制,健全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出门有车坐、镇镇有站场、村村有站点、服务有平台”。完善客运网络,平原地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其他地区达到4A级以上,平原地区实现全域公交,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创新模式,统筹运用班车客运和公交客运、电话或网络约车、定制服务等多种方式,推进城乡客运可持续发展。完善货运网络,建立以县级物流基地为枢纽、乡镇物流站场为中心、村级物流服务点为节点的覆盖全省的农村物流体系,整合物流资源,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创新发展城乡货运公交、农村物流班车、小件快运等物流模式,实施“互联网+农村物流”行动,推动农村物流与农村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实现“三农”发展
经过多年的努力,浙江“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力助推乡村振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连续34年居全国首位,农村道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达到100%。据测算,“十三五”期间,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超1000亿元,农民增收成效明显。调查显示,农村公路沿线近三分之一的农民扩大了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调整了农业生产结构,60%的乡镇反映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效益农业、乡镇工业和旅游服务业蓬勃发展,“四好农村路”在产业结构调整上成效明显。
“四好农村路”的建成也带来人民群众思想观念上的变化,各地在项目建设和养护管理中坚持由民主张、由民管理、由民支撑、由民监督、由民评定的“五个由民”原则,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制度,资金使用情况100%公开,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农民素质提升与农村和谐也取得显著成效。
在投资带动方面,“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拉动GDP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创造就业岗位近100万个,“四好农村路”建设本身就是一场投资成效显著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