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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至容县公路(平乐至昭平段)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20-11-17 来源:广西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目前,《全州至容县公路(平乐至昭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公开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推荐方案起点位于平乐县城东侧既有平乐服务区附近,与既有的包茂高速衔接,路线向南布线,经粉岩村、桥亭乡、马鞍岭、山根后向南以特长隧道方案穿越狮子山,沿狮子山森林公园西侧边缘布设到达大坪村后跨越桂江,经大田村,在老虎脚转向东南继续以特长隧道方案穿过石拱山至大广村,后沿桂西岸布设,到达桂花村后折向西南,沿桂花河布设,于文竹镇西侧跨越桂花河后,与贺巴高速相接,全长约53.36km。设计速度采用100 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 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地址: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来电、电子邮件、上门等方式询问了解或查阅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西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71-2115185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新民路67号

  电子邮箱:29677588@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因此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包括桂林市平乐县、贺州市昭平县等沿线城镇、村庄公民和法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意见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全州至容县公路(平乐至昭平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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