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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0-11-17 来源: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环评结论等有关内容向公众告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置:线路起点位于吉安南枢纽互通北端(大广高速方向)K2872+500桩号处(起点坐标为地理坐标东经114.888775°、北纬27.123119°),终点位于在建十八塘枢纽互通北端K3018+344桩号处(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723883°、北纬25.920213°)。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67.67亿元,路线全长145.404km,包括特大桥1208m/1座、大桥6937m/26座、中桥1709m/31座、隧道6座,互通立交11处,通道194道。另建互通连接线6.8km/6条。全线设置服务区3处、停车场3处,匝道收费站8处。项目两侧拼宽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单侧拼宽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44m和47m、分离增建路段路基宽度20.5m。公路设计速度100km/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

  拟建道路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行、建筑材料的堆放等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本项目施工人员分散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周边已有的污水接纳系统,项目标准化预制场、拌合站等场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等。营运期服务区、收费站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剩余部分达标排放。

  2、声环境影响

  公路建设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机械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该部分噪声暂时存在,加以控制基本不会对附近村庄等声环境敏感点产生较大噪声污染。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流量增加导致交通噪声增加,可能对道路边线侧声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

  公路建设施工对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扬尘,主要包括施工时储料场扬尘、材料运输漏散造成扬尘、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扬尘等。同时路面敷设过程中产生沥青烟也将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及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连续不断车流排放汽车尾气、扬尘将形成线性污染带,给公路沿线造成一定污染。

  4、生态环境影响

  合理选择道路扩建方案,做好路基边坡防护及配套措施、绿化及植被恢复工作。取、弃土场施工前计算好拟取、弃士数量并做好防护设计,取土场坡面开挖拟同步实施挂网植草或种草籽,弃土场应先实施护堤和排水沟,防止暴雨冲刷泥水横流。路堑段施工时,先实施截水沟或引水沟再开挖边坡;路堤填筑与边坡砼骨架排水及边沟施工应先后紧跟,减少雨水对边坡冲刷,有条件路段需做泥沙沉淀池,农田耕作区段为减少诱发农田及灌溉沟渠被泥沙损毁的重要措施。施工期间临时占用农田需尽可能复垦,须挖除不利土壤或硬化层再覆盖种植土;临时占用山地等需尽可能恢复原貌,减少环境破坏。

  5、社会影响

  本项目建设征地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项目建成运营后对沿线社会经济环境产生多种有利影响,如有利于居民出行,改善当地投资环境,有利于促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及质量提高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

  (1)施工用料堆放场地、预制拌合场应在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沉沙池、挡墙等,防止因被暴雨径流带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遮雨设施。

  (2)尽量选用先进设备、机械,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3)施工生产废水需就近设置污水沉淀池处理,经处理后废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施工中重视废水排放系统维护,做好基础和地坪防渗和固化,严格实施“清污分流”, 保证污水管道采购和安装质量,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5)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应每天及时分类回收。

  (6)做好施工影响范围内地下水水位、水量和水质监控工作,发现影响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时应予及时解决。

  (7)项目运行期服务区、收费站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剩余部分达标排放。

  2、废气

  (1)同步实施道路沿线绿化工程,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植乔、灌木可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美化环境改善路容。

  (2)加强运载散体材料车辆管理工作,要求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3、噪声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运转,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

  (2)利用绿化控制噪声。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绿化带,并依地势对项目区进行合理绿化布局,能有效吸声、降噪。

  (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尽量将施工场所远离村庄等环境保护点,尽量将施工期对其影响降至最低。

  (4)运行期通过加强交通管理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限制非标车辆上路,经常养护路面,保证平整度。

  4、生态环境

  (1)严格控制路基开挖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2)土石方开挖时需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并综合利用,保护表土资源。

  (3)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4)路基清表作业时若发现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或古树名木应立即报地方自然资源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

  (5)高填深挖路段需采取植被护坡、锚杆框架式植草、湿式喷播技术等生物防护技术,保护公路生态并增加景观。

  (6)时实施道路绿化工程,包括植行道树、边坡绿化、水土保持措施等,并加强管理和养护。道路绿化要认真贯彻国家规定,严格控制绿化带宽度。

  综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和运营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所产生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项目建设无重大环境制约性因素,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79779877

  邮箱:jkgshsb@163.com

  环评编制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泰大厦1805室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679956703

  邮箱:1097474905@qq.com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5)你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提出不同意见者,请电话通知或发邮件等告知真实联系方式和反对理由,本评价将联系提出不同意见公众就相关合理意见进行落实,提出不同意见公众个人信息予保密。

  七、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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