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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听障群体无政策障碍,但不得指定品牌
2021-08-13  

  财政部近日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084号建议的答复》(财库函〔2021〕7号)。人大代表吕世明建议财政部将“今声优盒”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为听障群体平等获取有声信息提供帮助。

  财政部在答复中表示,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相关单位需要采购听力智能辅具产品为听障群体平等获取有声信息提供帮助,在采购方面并无政策障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组织采购即可。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和品牌,即不得在采购中直接指定采购“今声优盒”,避免限制其他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以下为答复全文——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084号建议的答复

  财库函〔2021〕7号

  吕世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财政部将“今声优盒”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为听障群体平等获取有声信息提供帮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更优惠政策。

  诚如您所言,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高度重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提升了城乡建设水平,促进了残疾人、老年人及全社会成员融合共享社会生活,但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给予重视。财政部长期以来注重配合支持相关部门,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

  您提出的将“今声优盒”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建议,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相关单位考虑到听障人群的购买力普遍不高,需要采购听力智能辅具产品为听障群体平等获取有声信息提供帮助,在采购方面并无政策障碍,预算有保障的情况下,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组织采购即可。需要说明的是,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不设置针对具体产品的采购目录和标准,不得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和品牌,即不得在采购中直接指定采购“今声优盒”,避免限制其他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国库司 010-68552389

  财政部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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