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龙庆高速公路遂昌至龙泉段(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招标人为丽水市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义龙庆高速公路遂昌至龙泉段起点位于遂昌濂竹乡,与金华段顺接,途经松阳县,终点在龙泉市西南,接丽龙高速龙泉南互通。路线总体走向为东北向西南,全长约130公里(其中比较线约30公里)。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30亿元。
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路基宽采用26.0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速度采用100km/h。
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编制。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义龙庆高速公路遂昌至龙泉段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之日止。初步计划安排:与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度相匹配,收到编制单位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后7天内,出具项目建议书咨询评估报告;收到编制单位提交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后15天内,出具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评估报告。
2.4质量要求:出具的咨询报告应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