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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
2021-09-01 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8-2035年)》计划,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意见》开展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工作。项目业主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樟树市昌傅镇境内的樟树枢纽(南北向G60沪昆高速昌樟段、S69樟吉高速与东西向S42东昌高速、G60沪昆高速昌金段十字相交枢纽互通,G60沪昆高速昌樟段改扩建工的终点)南端,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与大广高速Y形相接,位于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境内的,终点桩号K104+861,接在建的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的吉安南枢纽东北端,全长104.861km,路线经过宜春、新余与吉安三个地级市,其中宜春经过樟树市,新余经过渝水区,吉安市所经区县有峡江县、吉水县、吉安县及吉州区,拟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6处,新建服务区1处,扩建服务区1处,项目投资估算132.9475亿元。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主体以两侧拼宽为主,局部路段采用单侧拼宽或改建,路基宽度41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它构造物及路基均为1/100;通航等级为Ⅲ级通航;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沿线设置安全、监控、通讯、收费、供电照明及服务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勘察设计标段(KSJ)、勘察设计监理标段(RSJ);各标段的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所示:

  

标段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KSJ 1.本项目全线K0+000-K104+861段约104.861公里(包括辖段内连接线)工程初勘、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文件编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设计评审、施工图红线放样、BIM应用、旧路桩号范围内原有公路调查评价与加固方案设计、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限速调整安全性评价、后续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1初步设计阶段 (1)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其他工程等);

 

   (2)交通安全设施(含防护栏、标志、标线、隔离栅等);

   (3)环境保护设计(含声屏障、景观绿化)等专项设计。

   (4)沿线设施(含管理、养护、服务设施等场区及房建工程等);

   (5)交通机电工程(含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照明工程等)。

   (6)概算文件编制。

   (7)全线(包括连接线)相关的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含百丈峰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袁河湿地公园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铁路交叉设计方案论证、征收林地报批、通航论证、防洪评价(含水利专项设计)、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品油气等重大管道安全风险评估等。

   1.2施工图设计阶段

   (1)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其他工程等);

   (2)交通安全设施(含防护栏、标志、标线、隔离栅等);

   (3)环境保护设计(含声屏障等)、景观绿化设计等专项设计。

   (4)沿线设施(含管理、养护、服务设施等场区及房建工程等);

   (5)旧路桩号范围内原有公路调查与评价及加固方案设计、原有道路动态设计、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限速调整安全性评价、取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

   (6)BIM技术应用(主要指袁河大桥、装配智造中心、莲花型路段、原址改扩建互通、交通组织设计)的BIM建模、BIM咨询和BIM平台及相关系统建设。

   (7)预算文件编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设计评审(含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建筑及消防审查)及后续服务。

  

RSJ 本项目全线(包括连接线)勘察设计全过程的监理咨询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从勘察设计工作启动到项目建设实施结束,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管理; 2.对地质勘察等外业工作进行监理,对工程设计进行过程监督和技术咨询,对提交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包括招标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限价文件等设计成果)及后续的工程变更设计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报告;

 

   3.按照《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安全性评价;

   4.施工过程中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进行监理。

  

 

2.4服务周期2.4.1勘察设计标段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具体工期要求如下:(1)初步设计及概算: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

  (2)征地拆迁图:初步设计批复后21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批复后28天内完成;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2.4.2勘察设计监理标段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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