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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展2021-2023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申报工作
2021-09-03 来源:甘肃住建厅 

  甘建质〔2021〕271号

  省直有关部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交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品质,进一步激发参建各方创建优质工程,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21-2023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下简称“飞天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和时间

  (一)凡在2020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评选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工程,均可自愿申报。

  (二)网上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纸质版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一)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

  路径1:使用身份识别锁登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zjt.gansu.gov.cn)—业务办理—安全质量管理-飞天奖申报”,按填写要求进行申报。

  路径2: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zwfw.gansu.gov.cn)—部门事项—省住建厅—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在线办理”, 按填写要求进行申报。

  2.纸质资料提交:网络申报初审完成后,申报企业应按《评选办法》及本通知的要求,形成书面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也可采用邮寄方式报送),其中申报表首页应填写的网络申报号在网络申报完成审核后自动生成。

  (二)申报资料

  1.内容:申报资料按《评选办法》附件3中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另外还需要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情况说明。

  2.格式:申报资料包括纸质材料一份,5分钟影像资料一份。纸质材料应按顺序编目,以A4幅面双面打印,软皮简装成册(侧面注明网络申报号、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资料封面应依次标明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日期和工程全貌图;电子版为申报资料的扫描件及影像资料、彩色照片等资料,其中电子版照片不应低于1000×800像素,照片中的工程全貌图应标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3.交通、水利、铁路等专业工程申报资料按《评选办法》附件3要求的内容提供时,可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有相关资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本行业无此规定的(如竣工验收备案),可不提供此项资料;有类同的资料应提供类同的资料。

  三、其它要求

  (一)《评选办法》第八条飞天奖申报条件第(六)项关于中间质量检查的要求,在《评选办法》发文之日(2018年3月29日)前主体结构已完成的项目不做此项要求。

  (二)申报单位应在飞天奖申报表“是否争创飞天金奖”一栏注明明确意见,未注明的均视为不争创飞天金奖。不争创飞天金奖的项目将不纳入飞天金奖的评选,但不影响该项目飞天奖的评选。

  (三)推荐部门应按优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查推荐项目,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四)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网上申报填写内容应与纸质资料内容一致,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版申报资料为准。

  (五)申报单位应与工程各参建单位协商一致,按《评选办法》要求确定主要参建单位进行申报,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六)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申报单位参评本次飞天奖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七)《评选办法》及飞天奖申报表电子版均可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下载。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政府1号综合楼509室)。

  联 系 人:冯天鹏、王国钰

  联系电话:0931-8929723(传真)

  邮    编:730030

  邮      箱:gsjstzac@163.com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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