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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延伸段初步设计获批复
2021-09-13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黔交许可建字〔2021〕第193号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伸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请示》(黔高速呈〔2021〕103号)及初步设计文件收悉。根据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伸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21〕433号)的批复内容,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本项目起于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冯家庄,与已建的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尖坡至小碧段呈“十”字交叉并顺接在建的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经永乐、乐湾,在乐湾国际南侧山头设置主线收费站,出收费站后设置乐湾枢纽互通连接北京东路,路线全长8.305公里。

  全线设置冯家庄(枢纽)和乐湾(枢纽)2处互通式立交,主线收费站1处。

  (二)全线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9.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规定执行。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结合本项目的特点,采用调绘、物探、钻探、孔内原位测试、室内岩土试验等工作方法与手段,对项目推荐线及比较线实施了工程地质勘察。勘察手段运用较为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

  (二)下阶段应继续加强沿线岩溶、软土、堆积体等不良地质工点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查明其分布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及对工程方案的影响,为处治措施提供可靠地质依据。  

  (三)应进一步加强高填深挖路段工程地质勘察,增加地质勘探点及土工试验,核实各项力学参数,核查分析边坡稳定性。  

  (四)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岩溶发育区桥位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采用布设物探+钻探进行验证,详细查明桥址区岩溶发育规律,判定岩溶发育等级。  

  (五)应加强隧道的工程地质勘察及分析,完善岩土试验、波速测试成果资料,合理划分围岩级别。采用物探成果分析及钻探验证的综合手段查明隧址区岩溶发育规律、规模等,判定岩溶发育等级,查明岩溶管道分布及突水突泥风险,预测涌水量。  

  (六)应加强互通区匝道路基及取、弃土场的工程地质勘察,补充相应的勘察成果及筑路材料试验成果报告。  

  三、路线 

  (一)路线起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走向基本合理,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做好起终点段与相接道路的工程界面、平纵面对接工作。  

  (二)初步设计根据工可推荐的路线走廊带,综合沿线地形、地质、水文等建设条件以及沿线城镇发展规划、水源保护区、矿区、运营安全、工程规模等控制因素,布设了全线贯通的A线方案及2条比较线,推荐线长8.305公里,比较线长5.885公里,占路线总长70.86%。其中同精度比较线(K线)长3.325公里,占路线总长40.04 %。论证比较线(B线)长2.56公里,占路线总长30.82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线方案(A线)。  

  (三)初步设计路线平纵面设计基本合理。下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要求,对路线平、纵、横组合进行细化设计,减少高填深挖,优化土石方调配,减少弃方,合理控制桥隧比例及工程规模。在保证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同时,贯彻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设计原则。 

  四、路基路面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路面、防护及排水设计原则。  

  (二)沿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下阶段应加强岩溶、软土、危岩体、崩塌堆积体等地段路基稳定性的勘察和分析计算,进一步完善路基设计方案。  

  (三)深挖路堑应加强受外倾结构面、层面控制边坡的调查,路基稳定性的分析计算,进一步细化深挖路堑设计方案。  

  (四)高填路堤应加强下伏软弱土层厚度、地下水发育情况的调查、路基稳定性的勘察和分析计算,进一步细化高填路堤设计方案。  

  (五)原则同意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方案。主线、枢纽互通沥青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为: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5C)+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透层+3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总厚度76厘米。  

  原则同意一般互通立交匝道、桥面、隧道(长度L≤1公里)铺装采用与主线上、中面层相同的路面。隧道(长度L>1公里)铺装上面层采用4厘米改性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阻燃改性),中面层采用与主线相同的路面,收费站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下阶段应根据沿线气候、材料特征、交通量、车型比例、纵断面特点及交通量增长率等情况,结合各结构混合料及实验成果进一步优化路面结构方案。 

  (六)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下阶段排水设计方案中应加强中央分隔带、超高缓和段的排水处理,防止平坡路段积水。排水沟、边沟、截水沟设计方案的选用应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采用经济合理的断面尺寸为原则,确保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的安全。边沟的断面尺寸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暴雨径流量和频率标准通过计算确定,并加强路基地下排水设计。  

  (七)下阶段应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检修  

  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60号)要求,完善边坡养护通道设计。  

  五、桥梁、涵洞 

  (一)全线设置桥梁2073米/7座,均为大中桥。涵洞、通道12 道。全线桥型和涵洞方案布置基本合理,原则同意全线桥梁、涵洞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阶段应结合路线平纵优化、路基土石方情况适当优化桥梁规模。部分填土不高、汇水面积不大的桥梁应按路基和桥梁方案进行充分比较后择优选用。 

  (三)应加强桥梁标准化设计。标准跨径桥梁上部结构选择方案时,应综合考虑结构安全、耐久、经济、施工方便等多种因素,尽量统一相邻桥梁的跨径,以方便预制场地的布置,节约预制设备的投入,方便施工。 

  (四)下阶段应加强陡坡路段桥墩施工可行性的研究,结合地形、地质、路线平纵面、经济等因素合理确定墩台位置、墩台型式、基础型式,合理设置系梁、承台顶标高,尽量减少开挖,确保山坡稳定、施工安全。优化桥梁结构尺寸,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五)对于互通区的高墩桥梁,应综合考虑经济、施工安全等因素,尽量采用预制结构。  

  (六)下阶段应加强涵洞等小型结构的水文分析,合理控制孔跨布置,加强进出口设计及洞外防护措施。  

  本项目地形复杂,部分桥梁施工场地布置、材料机具进场、预制构件运输等比较困难,下阶段应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加强施工便道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原则同意米汤井Ⅱ号大桥主桥采用40+70+4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上跨渔洞峡水库尾水区方案,乐湾I号大桥采用左线109+80米、右线采用115+106米钢箱梁上跨北京东路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研究乐湾I号大桥在北京东路中分带设置门架墩方案,以降低工程造价。

  下阶段应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61号)的要求,完善养护检修通道设计。  

  

    六、隧道 

     

      (一)全线布设长隧道1017.5米/1座,隧道型式选择及隧道路线的平纵线形设计基本合理;隧道建筑限界、内轮廓净空断面设计基本合理;隧道洞口位置及洞门建筑形式选择基本合理;隧道洞身采用复合式衬砌结构,衬砌支护参数选择基本合理。  

      (二)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隧道结构型式及衬砌支护参数,完善衬砌和防排水设计,确保隧道施工、运营的安全。  

      (三)永乐隧道右线黄平端洞口段地质条件较差,存在较长段落的浅埋且偏压。下阶段应加强隧道洞门处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选择洞门位置,并在洞门设计中加强与景观绿化的结合,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  

      (四)下阶段加强隧道施工场地、隧道弃渣场地设计,合理选择弃渣场位置,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组织设计。  

      七、路线交叉  

      (一)全线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通道布局基本合理,选型及技术指标采用基本恰当。原则同意全线设置冯家庄(枢纽)、乐湾(枢纽)2处互通式立交。  

      (二)下阶段应加强与沿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互通立交平纵面设计,控制互通工程规模;加强匝道出入口端部设计,提高互通立交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及安全性。 

      (三)原则同意冯家庄枢纽互通采用变异苜蓿叶型方案。下阶段应核查各方向小时交通量,完善匝道设计。进一步加强与贵黄高速、尖小高速相关的建设、运营管理单位的协调,就冯家庄枢纽互通的方案及工程界面达成一致。  

      (四)原则同意乐湾枢纽互通采用T型方案,下阶段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结合地形进一步优化匝道的平纵面设计,降低工程规模。  

      (五)冯家庄、乐湾枢纽互通分别与已建的尖小高速公路、地方市政道路相接,下阶段应加强施工保通组织方案设计。  

      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管理、安全、服务、供配电设施及隧道通风消防系统的设计方案。  

      (二)原则同意全线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并与主线收费站合建养护工区、永乐隧道管理站、应急救援等设施。收费站入口超限阻截设施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190号)的要求执行。  

      (三)原则同意全线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设施、防撞桶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下阶段应加强对急弯、构筑物密集、出入口密集、隧道入口等危险路段安全设施的针对性设计,确保行车安全。中分带开口活动护栏应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设置的通知》(黔交建设〔2015〕227号)的要求设置,隧道反光环应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高速公路隧道内全面增设反光环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78号)的要求设置。  

      (四)应对高边坡、桥梁路段,尤其是桥隧相连的路段、临崖路段、下坡及小半径弯道路段的外侧加强被动防护,提高护栏防护等级,确保行车安全。  

      (五)原则同意本路段收费系统纳入贵州省联网收费系统,采用“开放式”收费制式(保留入/出口收费站)。通过外场ETC门架系统实现ETC分段收费,MTC分段计费。物理收费站采用半自动收费方式和ETC收费方式。  

      (六)通信管道应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信管道设计数量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138号)的要求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完善与相邻高速公路通信联网的相关设计。  

      (七)原则同意隧道设置完善的通风、照明、供电、消防、监控等机电附属设施,细化消防设计方案,补充火灾情况下的防灾救援和监控、通风、消防系统的联动控制。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隧道监控、供电、照明方案,保证隧道运营安全。 

      (八)核定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等房屋建筑面积9458.2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28.7亩。  

      九、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一)本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原则基本合理,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恰当,原则同意全线环境保护设计及绿化景观设计方案。  

      (二)下阶段应加强基础资料的调查,补充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要求及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并针对报告要求将相关措施具体落实到设计中。  

      (三)进一步完善所设各声屏障的降噪效果及敏感点的达标分析内容,下阶段应进行自重荷载、风载承载力、地震荷载承载力等计算,对声屏障结构设计作结构强度验算和抗倾覆稳定性验算。  

      (四)全线景观绿化应结合沿线地域文化、风土人情、环境特色及旅游景点等情况,统筹规划,充分展现项目沿线独特的地域文化。  

      (五)施工便道设计应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项目沿线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若存在特殊施工便道则应进行专项设计。  

      (六)应结合水土保持方案,进一步加强取弃土场设计。  

      十、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交办公路〔2016〕66号)以及贵州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概算编制原则及方法基本正确,基础资料较齐全,定额套用及费率取值基本合理,基本反映了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工程项目和内容。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2,007,145,899元。  

      (二)核定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505,754,004元。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482,135元。  

      (四)核定预备费133,469,102元。  

      (五)建设期贷款利息129,064,173元。  

      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伸段初步设计总概算金额核定为2,931,915,312元。本项目实际总投资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范围之内,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本项目法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龙平江,机构负责人为田宏月。同意你司实行一级监理模式。  

      请你司与相关的城镇建设规划、水利、环保、文物、林业、管线、电力电信及其它建筑设施的主管部门签订责任明确的书面协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与沿线环保和水保部门充分协调,深化环保、水保工程设计,保护沿线自然生态环境。  

      请你司督促设计单位认真按此批复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你司负责组织审查,审查意见报厅审批后方可执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要认真落实标准化施工的要求,并落实到设计文件中;做好农灌、通道、天桥,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设计。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防止建设过程中随意变更设计和调整概算。若发生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必须严格按《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的要求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2020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先申请,经同意后方能开展变更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经审批才能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实施的设计变更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请你司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手续。贯彻落实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建设”以及创建“品质工程”的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年。

        

      附件: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伸段概算审查对照表.pdf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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