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被列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228国道平湖段于2008年建成通车,按照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二级公路标准(一级公路路幅)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设双向四车道。本次拟对228国道平湖段(上海界至嘉兴港区界)改建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主要道口进行“平改立”,局部路段采用高架形式,路线全长约19.7km。本项目设一条连接线,连接线起点位于独广公路与228国道平交口,路线沿独广公路向南,终点位于翁金线新兴桥东侧约500米处,连接线长约3.2km。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6亿元,建安费约18.1亿元。
2.2 技术标准:项目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连接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编制工作(包含航拍图及相关成果效果图)、全线1:2000地形图测量或补测(并符合相关规划)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
2.4 提交成果和完成期限要求: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1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
(3)项目建议书批复后20天内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或核准)之日止。
按照以上要求,分别完成各阶段工作,提交有关工作成果。规划报告和有关工作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具体数量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评审会议的组织及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组织审查和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咨询甲级资信;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投标人资质①、②的资格要求;若具备投标人资质③的资格要求则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注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4.2 本项目采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时需要使用CA锁认证,投标人需注册账户及办理CA锁。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9月21日16时。招标人将于2021年9月2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4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招标代理。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6楼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收件人:阮叶昊,联系电话:18057317077。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截止2021年10月9日上午9:30,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573-8562126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6楼
邮 编:314000
联系人:沈建君
电 话:0573-83116900
传 真:0573-82710771
邮 箱:513026905@qq.com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