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已由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项字〔2020〕108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六横跨海大桥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起于六横岛西南,起点在干岩村外干岩南侧,顺接孙干公路,通过孙干公路连接六横北部作业区,主线起点位置设置干岩互通和主线收费站,随后路线向西展线跨越小郭巨围垦,到达火烧山嘴;路线在火烧山嘴入海后设置双屿门特大桥跨过双屿门水道,向西到佛渡岛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设置青龙门大桥跨越青龙门水道,在梅山岛登陆,设置梅山互通,路线向西北延伸,跨越梅山水道到达春晓镇,预留昆亭枢纽,随后向西北至北仑柴桥,路线终点接杭甬复线二期,并设柴桥双 T 型互通向北与穿山疏港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 29.588km。工程将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实施范围为K19+401~K30+200梅山互通至路线终点段,路线总长约10.81公里;二期工程实施范围为K0+000~K19+401路线起点至梅山互通段,路线总长约18.78公里。
原《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完成编制,并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当前,由于线位局部优化和工程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的要求,需要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项目按海洋环评导则及最新发布环评导则技术要求开展工作,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建设项目概况及周围环境现状调查与实地查勘;②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③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④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⑤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⑥与原环评报告的综合对比说明;⑦综合结论。
2.3 服务期
自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环评审批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