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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一批)施工总承包和PPP社会资本招标
2021-09-29 来源:黑龙江交通厅 

  1. 招标条件

  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一批)施工总承包和PPP社会资本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包含施工总承包项目和PPP项目两部分。其中:

  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和17项景区连接线。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1〕225号)批复了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17项景区连接线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所属的佳木斯市、鹤岗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审批权限进行批复。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省本级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

  PPP项目包括6个交旅设施项目,可研均已由所在县(市)发改部门备案,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联合本项目涉及的抚远市、同江市、逊克县、萝北县、漠河市5个县(市)级人民政府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和PPP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以国道丹阿公路(G331)为主通道,东起东极抚远、西至北极漠河1700km主线路段,覆盖主线两侧各20km旅游辐射带范围。G331走廊带内拥有界江、神州北极、华夏东极、原始森林等世界一流原生态旅游资源,现有20个已开发的3A级及以上景区,拟将沿线分散的旅游资源通过公路串联起来,实现集公路、通道、旅游服务、产业带动、景观打造为一体的公路服务体系,将国道G331沿黑龙江、乌苏里江沿边一线打造成一条富有神秘感和吸引力的“醉美龙江331边防路”。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关于醉美龙江331边防路项目建设模式有关事宜的请示》(黑交呈〔2021〕173号)文件要求,醉美龙江331边防路项目按照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拟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PPP”的模式,总投资约63亿元。

  为进一步加快项目推进,本次实施一期项目中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第一批子项目,总投资16.50亿元,其中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总里程217.17公里,施工图预算总投资15.29亿元;交旅设施PPP项目共6个子项目,估算总投资合计约为11898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一批)施工总承包和PPP社会资本招标。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和PPP社会资本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ZP1,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A、B两部分,其中:

  A部分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1)国道丹阿公路(G331)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一级公路,路线总长度13.38公里;(2)醉美龙江331边防路景区连接线项目,包含17项景区连接线工程,均为三级公路,路线总长度203.79公里。详见公告附件。

  B部分为醉美龙江331边防路抚远至漠河(省界)段交旅设施PPP项目,包含6个子项目,地理位置从我国领土的最北端延伸到最东端,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在黑龙江沿岸走行,贯通黑龙江省佳木斯、鹤岗、黑河、大兴安岭等4个市(地)以及抚远市、同江市、萝北县、逊克县和漠河市等5个边境市、县(区)。详见公告附件。

  2.2 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本次招标范围为:

  1. A部分的施工总承包,包括A部分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环保绿化等全部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建设工程具体内容最终以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工期:

  (1)国道丹阿公路(G331)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总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2021年10月15日,计划交工:2024年10月15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醉美龙江331边防路景区连接线项目,包含17项景区连接线工程施工总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2021年10月15日,计划交工:2023年10月15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 B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本项目B部分以PPP模式实施,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具体为: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联合本项目涉及的抚远市、同江市、萝北县、逊克县和漠河市5个县(市、区)级政府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B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

  (2)中标的社会资本单独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根据项目需要对项目公司委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

  (3)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B部分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单位。

  (4)PPP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5)PPP项目合作期限共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2.3项目资金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为16.48亿元,其中:A部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图预算15.29亿元,B部分交旅设施PPP估算总投资11898万元。

  交旅设施PPP部分:估算总投资11898万元,PPP调整估算总投资1211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424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全部由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负责融资。政府方不为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及还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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