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20号)安排,我部受理了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北京市通州区等县(区、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申请,并按程序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
经综合评议,北京市通州区等61个县(区、市)(名单见附件)符合创建要求,拟作出上述县(区、市)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的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10-65292720、010-65292722(传真),ysskyc@mot.gov.cn(邮箱)。
附件: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公示名单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公示名单
(共61个)
北京市通州区
天津市蓟州区
河北省涉县*、河北省武安市*
山西省武乡县*
辽宁省盘山县、辽宁省喀左县
吉林省镇赉县、吉林省双阳区、吉林省乾安县
黑龙江省泰来县、黑龙江省虎林市
江苏省海门区、江苏省盐都区、江苏省太仓市
浙江省余姚市、浙江省嘉善县、浙江省磐安县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省界首市、安徽省霍邱县*
福建省沙县区*
江西省丰城市、江西省安远县*
山东省龙口市、山东省临淄区、山东省肥城市
河南省兰考县、河南省浚县、河南省郏县
湖北省赤壁市、湖北省红安县*、湖北省老河口市
湖南省汨罗市、湖南省临澧县*、湖南省花垣县*
广东省南雄市*、广东省梅县区*、广东省四会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县
海南省琼海市*
重庆市綦江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
四川省泸县、四川省壤塘县*、四川省蒲江县
贵州省习水县*
云南省龙陵县、云南省古城区
西藏自治区堆龙德庆区*
陕西省眉县、陕西省石泉县*
甘肃省临泽县、甘肃省榆中县、甘肃省合水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舒克市*
(注:加“*”的县(区、市)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或革命老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