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立法规划》),明确了铁路领域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公路领域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水路领域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规章类立法项目初步安排。
其中,《立法规划》要求细化补充落实上位法规定,聚焦解决现实问题,全力推进规章制修订工作。修订铁路工程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等相关规章,完善交通运输建设市场治理规则。
《立法规划》要求加强统筹衔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及时跟进、主动衔接国家重点法律、行政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及时跟进行政复议法、社会信用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进程,及时修改完善交通运输相关法律制度。